自2026年秋季學期起,長沙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將正式實施春秋假制度。春假安排2天,秋假安排3天,目的是讓孩子們有更多機會走進自然、開展實踐活動。
春假設置2天,與清明節(jié)相連,組成5天連續(xù)假期;秋假安排3天,定為每年11月第二個星期四、星期五和第三個星期一,與當月第二個周末自然銜接,形成5天連續(xù)假期。具體時間方面,2026年秋假時間為11月12日、11月13日、11月16日;2027年春假為4月2日、4月6日。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等十一部門的通知要求,各區(qū)縣(市)教育局將指導學校在春秋假期間開放校園,為有需求的學生提供無償托管服務,組織豐富多樣的假期實踐活動,并抓實假期安全教育,確保假期平穩(wěn)落地。
市教育局明確,各校須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與“雙減”規(guī)定,科學統(tǒng)籌教學計劃,不得因為增設春秋假調減課程與課時。同時強調紀律紅線:嚴禁學校借托管、自習名義組織集體補課;嚴禁以春秋假名義違規(guī)收費或通過家委會向家長攤派費用;嚴禁假期開展各類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
推行春秋假旨在豐富學生生活,引導學生走出課堂,親近自然,促進身心健康全面發(fā)展。教育部門提醒,家長可結合假期安排合理規(guī)劃親子實踐活動,學校也將做好家校溝通,共同守護學生安全、充實的假期時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