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陽市發生的一起女子駕駛摩托車別車反遭車內人員腳踹事件引發了廣泛關注。官方現已公布調查處理結果,涉事雙方均已被依法處理。

衡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接到當事人崔某報警,稱自己駕駛摩托車行駛時遭到旁邊小車上人員的惡意腳踹,險些發生事故。經過調取監控、詢問雙方當事人和收集相關佐證材料,警方查明了事件經過。9月28日19時30分許,劉某某駕駛一輛小型汽車沿蔡倫大道駛入衡州大道,遇到前方崔某駕駛兩輪摩托車同向行駛。雙方在路上發生口角爭執,崔某多次故意壓低車速,在汽車前方反復做出別車的危險動作。忍無可忍的劉某某下車直接腳踹崔某的摩托車,險些將其連人帶車踹倒。
調查確認,崔某在駕駛過程中未佩戴安全頭盔,存在多項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行為,包括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衡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對崔某的三項交通違法行為分別作出裁決,合并執行處罰,最終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4分。劉某某的行為雖然沒有造成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但因情節輕微,由屬地派出所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許多網友表示,無論是多次別車的摩托駕駛員還是動手腳踹他人車輛的汽車駕駛員,雙方的行為都非常危險,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嚴重事故。此次處理結果提醒所有司機,在路上開車切勿帶著情緒操作車輛,路怒行為最終會付出代價。




